陕西汉中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30—5月31日17:30
笔试时间:见公告
备考推荐: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招聘名额:共计285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全市各有关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2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和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指定(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专业、研究生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明确的学位和专业领域名称,按相似相近把握。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录(聘)到汉中市范围内的有服务期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anzh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30—5月31日17:30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有意报考人员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汉中市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每名报考者可同时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多个岗位,如后期因面试时间冲突,无法同时参加面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后自行与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联系,及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发送或送达至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后传至报考岗位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资格审查结果,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
(2)线下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直岗位报名材料送至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县区岗位报名材料送至各县区人社局。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4.报名提供材料
⑴《报名表》;
⑵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hinadegrees.cn打印)。
⑷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⑸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⑹岗位其他证件材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等证明(复印件留存);
⑺个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名结束后,是否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县区人社局自行决定。
市直教育、医疗卫生岗位和县区岗位面试工作由市直教育、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区人社局自行组织开展;市直综合类岗位招聘计划数在5个及以上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开展,5个以下的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区岗位面试工作由开发区、新区自行组织开展。
市直岗位面试公告由面试组织单位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县区岗位面试公告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市、县区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
(四)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