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5月 30日8:30至6月1日17:30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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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阳教人〔2019〕63号)、《关于阳春市2022年教职员招聘计划有关事项的批复》(春机编办〔2022〕1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详见《阳春市2022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已是我市在编在岗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执业资格证书要求:
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根据国办发[2022]13号文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学位要求:
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及以上学位。阳江市户籍考生(含考生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籍在阳江市的)报考乡镇幼儿园岗位的可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在职)。
3.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阳江市户籍考生(含考生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籍在阳江市的)报考乡镇小学岗位的可放宽到所学专业不作限制,但须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且该资格证的学科名称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名称一致。
具体要求详见《阳春市2022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2日后出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教育类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12日后出生)。
5.其他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