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8:30至6月1日17:30期间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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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第二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办教职员1448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各岗位招聘对象要求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附件1)。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已通过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两类:
1.2022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和留学回国(境)毕业生。
2.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2)广东省生源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我区临时聘用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并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并已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2022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广东省择业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广东省择业期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②近五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④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2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