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无犯罪记录;
4.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笔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笔试时间:教师资格证考试一年两次,分上下半年。一般情况,上半年笔试在3月份,下半年笔试在11月份(时间以当地省份发布的公告为准)。
其中,对于笔试的备考是大家重要的一环。笔试的有效期限是两年,这一点大家要切记,每年都有很多同学因为各种不注意这一点而错过了面试机会,非常可惜。
面试:当我们通过了笔试之后,就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有结构化、试讲、答辩组成。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老师是否具备教育临场应变能力、考生的职业动机、个人基本信息、教育时政政策、文化内涵素养等各个方面,比如“你怎么理解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老师上课只提问成绩好的,对于这种现象,你怎么看?”。试讲环节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设计能力和讲课能力。最后是答辩环节,考官会根据考生的表现灵活提出问题。
资格认定:
笔试和面试全部通过之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